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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简称“《方案》”)。
《方案》有两处细节亮点,一是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二是后移消费税征收。
调整增值税退税留抵的地区分担机制。2018年6月,部分行业可享受增值税退税留抵的优惠政策出台,2019年4月,为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至全行业。与此同时地方财政因退税而增加了收入压力。为缓解地方压力,《方案》提出,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留抵退税分担机制,调整优化地方间的分担办法。整体来看,留抵退税金额的央地分担比例仍为50%、50%不变;分地区来看,部分地区退税压力较大,将通过中央财政调库的方式得到缓解部分增量压力。更多细节办法有待财政部研究制定。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消费税属于流转税,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等流通环节征收,目前仍归中央财政收入所独有。《方案》提出将消费税征收改革后的增量部分归属地方。原中央税收收入划为地方,此为财税收入改革的一大变化。《方案》提到的消费税征收改革还体现在征收环节变化,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
方案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均衡地区财税收支,缓解减税降费后部分地方省市财政压力过大的问题。
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实质上要求经济较好地区承担更多退税责任,相对减轻经济较差地区的退税压力。现将35%原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承担的部分,规定各地按照上年增值税的分享额来承担,由中央财政按月调库调节。换言之,增值税上缴较多地区,亦为经济发展态势较好地区承担更多退税责任,经济较差地区的退税负担相对减轻。
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本质上是将产品生产地政府的征收权利匀摊给产品消费所在地政府。征税环节从生产和批发转移至零售环节,原先税基更多针对出厂和批发价格,现在更多转移至零售价格,消费税总额或有小幅提升。除此之外,征收环节后移有助于平滑消费税的区域分布差异。这是因为产业集群的现实背景下,企业容易区域集聚,若征收环节在生产端,消费税更多被产品生产地、也就是经济发展态势较好地区征收。而另一方面,产品在国内广泛销售,征收环节若是针对零售端,则消费税将被消费所在地政府征收。
方案在总量上的影响有限,需要关注的是它对于行业层面的影响,以及改革开启后中长期的进一步方向。
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短期主要影响“高档手表”、“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目。方案明确提出,消费税环节后移将先从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细分来看,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饰品税目(三者均为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产品系列),已分别于1995年、2003年和2002年将征税环节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因此短期内改革方案主要影响“高档手表”、“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目。
中长期需要关注其他高档消费品(高档烟酒、豪华汽车、高档化妆品等)。但中长期来看,消费税改革试点品目预计将逐渐扩大,预计部分高档消费品(如高档烟酒、豪华汽车、高档化妆品等)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行业将被纳入调整范畴。具体影响将有赖于改革细则进一步明确。文件指出“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意味着会有一个稳妥的实施过程,不会一蹴而就。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今年10月起部分行业企业或可更多享受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留抵退税额,指的是期末纳税人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全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于今年4月开始试点实施,旨在促进各地方企业享受留抵退税的政策优惠。较4月试点,此次《方案》没有直接改变留抵退税总规模。因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条件之一为自今年4月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0。大部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将于今年10月起开始申请留抵退税。因此自今年10月起,部分行业企业(例如高库存特征明显的行业)或可更多享受到政策优惠。
其他两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包括:
一)短期内会否将税收权重大幅向地方倾斜?随着未来进一步改革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看似将6%左右的消费税归于地方,增加地方收入;事实上中央政府支出绝大部分(70%左右)并不用于本级,而是转移给地方政府,而在转移支付判断过程中将参考地方上缴中央的税收规模(含消费税在内)。由此可见消费税下划地方并未实质上大幅调增地方一般公共收入规模。至于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其本身不改变地方政府总量退税规模,与财权下沉地方无关。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回顾94年以来中国央地财权关系分配,大体保持央地平衡稳定。以占总体税收规模1/3左右的增值税为例,94年分税制改革将增值税的央地共享比例设置为3:1,而营业税归地方。1998~2015年增值税大致是营业税的2.5~1.6倍,增值税加营业税的央地共享比例大致维持在5:5。2016年营改增,增值税的央地共享比例设置为5:5。可见94年分税制改革重新调整央地财税关系以来,央地共享比例维持大致不变。我们倾向于认为本次《方案》旨在平滑地区间的财税收支差距,从而减少地区经济分化,并非将中央财权大幅下沉地方。正如本次《方案》所强调的“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二)在结构调整中寻求财政运行的平衡路径对于财税改革的意义是什么?制定此次《方案》目的在于两点,一“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二“缓解财政运行困难”。此次《方案》目的指向在结构调整中寻求财政运行的平衡路径。
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主要是北京、上海、浙江等地)保持着一定的人口流入和经济增长,且财税压力相对较轻。反之东北等地区人口流出、经济增速下降,财税压力较高,并且这一区域分化因人口、增长和财税三者互为内生强化而不断加剧。“地方财政运行困难”更多体现为地区结构问题。如何破题地区财政纾困,关键是在当前及未来的财税改革中寻求一条结构平衡路径。此次消费税及增值税抵补退税改革,均体现了中央调控地区经济和税收差异、尽力弥合地区分化的思想。我们认为,这一结构调整思路或可依然贯穿未来的财税改革进程。
文件提到“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从中长期看,进一步减税降费或仍是一个重要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方案》提到“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增强地方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缓解”。未来财税改革方面,减税降费尤其是降低中小企业综合税负,或依然是一个重要方向。
核心假设风险
宏观经济变化超预期,外部环境变化超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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